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池州19岁高中生无证超速驾驶惹祸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17日18时52分左右,对于56岁的池州市民吴某来说是个黑暗泣血的日子:在池州城郊的新秋浦河大桥上,正在散步的他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小轿车撞倒……令人痛惜的是,虽经多方抢救,吴某最终还是于当日离世。记者今日从池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此次事故中主责肇事者竟是一名19岁的高中学生。

当天事故发生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乌沙中队和事故处理大队的民警立即赶赴勘查现场、抢救伤员。事后,为了查明事故原因,民警马不停蹄展开缜密调查。经查,5月17日下午6点52分左右,刘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新秋浦河大桥由东向西行驶到新318国道456KM+600M处,与一横穿马路的行人吴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吴某最终死亡。

据查,刘某19岁,系池州当地某中学高三应届毕业生。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两天前,他借其朋友机动车驾驶证的照片,到某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小轿车。事发当日,刘某无证驾驶超员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均为17-19岁的青少年)在城区闲逛,行至事发路段严重超速(该路段限速60千米/小时,该车达到113-118千米/小时,超速达88%以上),撞倒未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吴某。

经池州公安交警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今日从池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池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池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暑假即将到来,学生要加强自律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无证、超速、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法,言传身教;爱好散步的市民,在道路上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横过道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

马强 江美乐 吴晓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