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远光灯刺眼 黄山一男子尾随划车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甘棠派出所查获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划坏车门的张某某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5 月17日,张某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5 月7日晚上,张某某骑摩托车经过黄山区某路段,在该路段与陈某驾驶的汽车会车,张某某以陈某驾驶汽车打远光灯刺眼为由,尾随陈某,趁陈某离开之际,使用钥匙将陈某的汽车驾驶位车门及后排车门划出划痕,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次日,陈某准备开车时发现车门被人为划出划痕,便报警求助。甘棠派出所民警出警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并通过视频追踪初步确定一名嫌疑人,虽然确定了嫌疑人,但如何确定嫌疑人身份成了难题。为快速确定嫌疑人身份,民警通过“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排查,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具体信息,并依法传唤张某某进行调查,张某某对其划坏车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提示:市民开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在遇到不文明、交通违规行为时,要理性对待,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切忌“以暴制暴”,避免“路怒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胜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